据了解,8月2日,四川籍男子罗某某听闻高楼镇有人养殖甲鱼,便让人购置渔线和鱼钩,用猪肝等剩菜做饵料,电话通知江西籍的柯某某、贵州籍的王某某和平阳籍的苏某某,趁夜色驾驶自备车前往高楼。
罗某某等4人行车至双坑村,见到一甲鱼塘便停车准备垂钓。4人将渔线一头拴上鱼钩挂上饵料,另一头渔线拴到鱼塘铁丝网上,如果渔线被拽动,就表示有甲鱼上钩,没几下功夫就钓上两只约2公斤重的甲鱼。
次日凌晨1时许,甲鱼塘老板听到声响起床查看,见4个黑影在鱼塘外晃动,就叫喊起来。见4个黑影往外跑,老板赶紧到甲鱼塘查看,发现围着鱼塘的铁丝网上有两根渔线,其中一根还钓着一只甲鱼,便立刻报警。
罗某某和王某某跑得快,开车迅速离开,被附近巡逻的民警抓获;苏某某慌乱中在河边摔倒,被赶来的民警抓获;柯某某则带着两只甲鱼躲至附近山中,后迫于压力向派出所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