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九龙医院位于莘塍街道市场南路,违章面积约930平方米,去年因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被消防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并被处以行政处罚。
今年2月中旬,市公安消防局监督人员发现该单位此前局部抽查不合格,被责令停止使用的主楼第5层、副楼第2层大厅休息区和第3层仍在使用,且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堵塞安全出口、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等消防安全隐患,遂向该单位发放催告书,要求立即停止使用。
3月中旬,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护航·春雷”专项行动中,发现该单位在催告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履行公安机关责令停止使用的行政决定,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对其强制查封,同时还向该单位负责人讲述了擅自撕毁封条的法律后果以及解除查封的程序。
5月3日,防火监督检查人员再次监督抽查该医院时发现,原有的封条被撕毁,办公楼仍在正常使用。该单位管理人员无视法律公然擅撕封条,违反法律及有关规定,目前两位管理者已被行政拘留。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已有25名当事人因太“任性”,擅自撕毁消防封条而被处以行政拘留。